以“分红”和“期权激励”拉人头,洞察网红云商背后的运营内幕

2021-09-30

 跟着网红第一股如涵控股在纳斯达克的成功上市,一批看准网红经济风口的直播平台、微商、直销平台也蠢蠢欲动,欲借助网红噱头大捞一把。

近日,网红云商,打着网红+直播+社交电商+共享经济+新零售+区块链的名头公然碰瓷360,逼得360不得不出来撇清关系,借着周鸿祎的名义搞传销。

一、网红云商碰瓷360

4月,网红电商内部人员在招募股东时宣称:“我们是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投资的,若你加入网红云商,天天有分红;持有股票的,后期上市翻几倍、几十倍、甚至百倍。”

随后360官方声明:360公司及周鸿祎先生与“网红云商”没有且从未有过任何关系,请投资者谨慎投资!并要求网红云商停止虚假宣传和不实谣言,否则启动工商举报、法院诉讼等手段,维护其合法权利。

随后北京网红云商垂死挣扎,拒不认错,作死的又发了一篇声明,声明核心:1、周鸿祎及旗下“360产业投资基金”于2016年投资飞扬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200万元,占股10%。2、为避免争议,也为顺利启动上市工作,暂停和360公司有关对外宣传。

中博咨询在企查查查到,网红云商主体公司为北京飞扬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人为武彬彬,最终受益人为周丹,监事为吴红。数据显示,飞扬天下电子商务成立于2018年3月,股东为北京飞扬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中直恒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股权穿透图显示,360安全科技通过层层穿透控制飞扬天下传媒10%的股权

 这样看起来网红云商和360安全科技确实存在工商关联,且在2015年就存在投资关系,情况属实为什么360此时撇清关系呢?中博咨询猜想原因有二

1、近日网红云商被反映涉嫌传销,为避免惹祸上身,当然要明哲保身。

2、网红云商用力过度,在各大场合借周鸿祎名义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擅用周鸿祎照片进行夸大宣传对本就境况不佳的360雪上加霜。

除了碰瓷、傍大佬的手段外,为了快速敛财扩大规模,实现终极上市目标,网红云商想出一招“以动态奖励、静态分红、股权翻倍方式“拉人头入伙。”

二、以原始股为名的非法集资

中博咨询通过邀请码注册了网红云商,商城是面向网红云商的会员开放的,在个人界面可以看到显示:您的市场总监是XXX 电话:13XXXXXXXXX 。平台内商品集中于美妆、护肤、服务等女性产品,商品种类较少。相较于购物,网红云商的定位更多是分销和代理平台。

网红云商的会员,分为推广大使和股东商城,有三级:初级、中级、高级。收益则分为动态和静态,考核指标为直销业绩、商城业绩,除了通过分红吸引会员,更推出了期权激励。

在飞扬天下电子商务的公司资料里显示:初级代理商,赠送5000份期权;中级代理商,赠送10000份期权;高级代理商赠送28000份期权

中博咨询解释下什么叫期权,期权就是:公司授予核心员工在未来一定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权的权利。在期权模式下激励对象先达到一定条件,比如业绩标准、约定时间才能获得行权权力,再购买股权。

从协议中,中博咨询并没看到分发期权的主体公司总股份,无法得知这5000份、10000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而且期权只是一种权利——购买公司股权的权利,而并非股权。不行权,相当于废纸一张,而从中网红云商也并未注明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和行权价格,所以这些赠送的期权毫无作用。

同时在协议里中博咨询发现推广大使不设人数限制,在正规企业的期权激励中,以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的股东人数不超过49个人。一旦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就涉及到非法集资。

网红云商为了拉人,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分红+期权,短期激励+长期绑定结合,网红云商将这套激励机制用的毫不含糊,结果证明也是卓有成效。

2019年,自网红云商的分红和期权激励启动以来,网红云商的业绩突飞猛增,市值也从6000万估值已经涨到20亿元。公开招募的5万合伙人,也被宣布只剩少量名额。

然而网红云商的“好景不长”,近日已有网友陆续反映“网红云商”涉嫌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444号,网红云商的通过奖金分红,或赠送原始股的形式拉人头和禁止传销条例存在一定冲突。中博咨询警惕大家,凡是要求发展下线,层层得利的模式一定要谨慎,避免陷入传销骗局。

随着网红云商的非法集资、以原始股拉人头的模式浮出水面,惴惴不安的网红云商立即采取行动。

 截止到目前,网红云商还未停止“以股权和上市后财富翻倍”来吸引投资者。但是中博咨询从企查查查到,网红云商的主体公司飞扬天下电子商务还未进行任何IPO准备,搭建VIE架构,财务状况、现金流等关键信息都暂未披露。网红云商的母公司飞扬天下文化传媒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5条失信与被执行风险,14条裁判文书风险。

 三、中博咨询警语

最后中博咨询提醒大家,原始股一般是公司上市前发行,上市一段时期后售出的股票。原始股增发一般是私募性质的,通常只面对少量和公司有重要作用的人群,比如创始人、高管、战略投资者等。正规公司一般不会白菜一样贱卖或赠送几万几千万原始股。

在国家颁布的关于非法集资的条例中显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公众不特定对象吸纳资金,并未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股权付出回报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

在很多“原始股”转让的骗局中,投资人无法获得公司财务状况,资金去向,公司长时间没有相关上市信息,投资者投资将面临极大投资风险。

中博咨询建议投资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避免上当:

1、选择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

2、凡是非公开发行的证券,较为隐蔽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合法经营证件应当警惕。

3、投资者全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生产状况,商业模式,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发展前景。

4、正规企业在募集资金时,新股东一旦入股,在公司章程中必须出现新股东的名字,并在工商局备案,如果查不到,则考虑到欺骗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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